精选购房合同四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房合同 篇1合同编号:118590 商用购房合同样式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30元,总金额大写:叁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3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39;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____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____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 甲方公证人签章: 乙方(买方)签章: 乙方公证人签章: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 签订日期
购房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条文: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条文: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条规定了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和其他保证责任。
第三条
条文: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条文: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大写)元,(小写)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五条
条文: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条文: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条文: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契约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购房合同 篇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及出租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套,面积㎡。该房产总价共元,甲方出资元,乙方出资元,丙方出资元。
二、该房产为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甲方占%,乙方占 %,丙方%各方均同意将该房产产权办理在丙方名下。
三、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该房产出租,出租租金及出租年限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期间,房产的所有收益、债权等由三方平均分配,房产的所有费用、债务由三方平均分担。偿还债务超过一方应当承担份额的,该方有权向其他方追偿。
五、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 方作为该房产的具体管理人,每年的管理费为 元,经三方签字确认后从房产收益中支出。管理人的具体职责为:
1、妥善保管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条据;
2、负责管理因该房产发生的收入、支出,包括收取租金、房屋修缮等其他费用。
3、每年按期向其他方汇报管理情况、组织分配房产收益,具体时间三方另行约定。
4、其他:
六、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各自的房产份额均 ……此处隐藏6673个字……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 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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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 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 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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